全校各单位、全体同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烟台南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为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于2025年9月至10月组织开展了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本次认定工作严格遵循“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认定、学校评审”的流程,经各环节严格审核,本次共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169人,现对具体认定名单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止。公示期间,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需由本人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异议申请,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本次认定结果。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35-8590939、0535-2451757
邮箱:836048641@qq.com、1271669795@qq.com
本次认定结果将作为2025-2026学年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的重要依据,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资助资源精准分配,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与生活需求。
特此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