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班集体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设良好的班风和学风,促进学生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优秀班集体在全校学生班集体范围内评选;
(二)优秀班集体按照班级数15%的比例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班风正,班级成员集体主义观念强;
(二)班级学风优良,学生到课率、英语四级、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率高;
(三)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上一学年内班级学生无记过以上违纪处分;
(四)学生积极参与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三、评选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不少于7人的优秀班集体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班集体,由辅导员填写《校级优秀班集体申请表》,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细则对提出申请的班集体进行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在本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各二级学院将公示后无异议的结果报学生处,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班集体颁发荣誉证书;
(四)优秀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