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的培养要求,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全面提高学生劳动 素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及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推动劳动教育课程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 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承学校“校企一体,协同育人,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的办学理念,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能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掌握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正确使用常见劳动工具,增强体力、智力和创造力,具备完成一定劳动任务所需要的设计、操作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
从学校学科专业实际出发,对接市场对劳动力需求,紧扣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结合学校现有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平台,进一步加强劳动意识、劳动能力、劳动习惯、劳动品质的培养,进一步完善劳动教育机制,培育大学生积极的劳动精神,继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敬业奉献的优良传统,弘扬开拓创新、砥砺奋进的时代精神。
三、基本原则
(一)把握育人导向
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把准劳动教育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报效国家,奉献社会。
(二)遵循教育规律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体力劳动为主,注意手脑并用、安全适度,强化实践体验,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提升育人实效性。
(三)体现时代特征
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针对劳动新形态,注重新兴技术支撑和社会服务新变化,兼顾使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劳动。深化教研产融合,改进劳动教育方式。强化诚实合法劳动意识,培养科学精神,提高创造性劳动能力。
(四)坚持因校制宜
根据学校实际,结合当地在自然、经济、文化等方面条件,充分挖掘学校周边行业企业、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可利用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劳动教育。
四、课程设置及主要内容
构建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一)开设劳动教育通识必修课程
面向本专科学生开设专门的劳动教育类通识必修课程《大学生劳动教育》,开设32学时计1学分。主要开展劳动教育、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劳动组织、劳动安全和劳动法规等专题教育。
(责任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
(二)设立劳动实践必修课程
面向本专科学生开设劳动实践必修课程《公益劳动》,开设1周计1学分,以劳动实践的形式开展日常生活劳动,有序组织学生开展校园卫生清扫、绿化除草、楼宇保洁、文明寝室建设等活动。通过日常生活劳动,培养学生掌握日常生活劳动技能,形成良好行为习惯,推动校园文明建设。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协同部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三)把劳动教育融入大学生的专业课程学习
结合专业特点,开展“专业+生产劳动实践”和“创新创业+生产劳动实践”相结合的专业实践类劳动教育,在专业课程中强化本专业劳动伦理和劳动形态发展趋势教育,在实习实训、实验、毕业设计(论文)中强化劳动知识和技能训练、劳动权利和责任教育、劳动情感和态度培养,全面培育劳动精神。在课程建设上挖掘本专业大国工匠、劳动模范等特色资源,开展劳育特色专业课程,构建具有本专业特色的劳育价值体系。
(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四)把劳动教育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
有重点地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纳入劳动创造人本身、劳动创造历史、劳动创造世界、劳动不分贵贱等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纳入歌颂劳模、歌颂普通劳动者的篇目,纳入阐释勤劳、节俭、艰苦奋斗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内容,加强对学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合法劳动等方面的教育,形成德育、劳育协同效应。
(责任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五)把劳动教育融入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实践和社会实践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引导学生在劳动中培育进取创新精神;积极搭建志愿服务平台,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活动、勤工俭学等服务性劳动,组织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开展公益性社会活动,主动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带领和引导大学生深入企业、农村和社区,感受和体验各类劳动者的奋斗事迹。通过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锻炼,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同时,引导他们懂得并由衷认可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
(责任部门:学生处,协同部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五、教学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大学生劳动教育》
1.《大学生劳动教育》第1-4学期开设,每学期8学时,其中课堂教学2学时,课内实验教学6学时。《大学生劳动教育》课程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教学,应当结合实际编写本学院《大学生劳动教育》课程教学大纲,明确课程内容,分解课程目标。
2.课堂教学由各二级学院教务系统内统一编排课表,任课教师可由学生管理人员、辅导员等担任,工作量按《烟台南山学院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执行。
3.课内实验教学课余时间完成,由二级学院统一安排,辅导员承担教学任务,不计算工作量,主要围绕课堂教学内容安排学院范围内的劳动实验内容,包括学生个人、宿舍、教室卫生清洁、辖区防火巡查等,也可以用于二级学院临时性劳动任务。
(二)《公益劳动》
1.《公益劳动》课程由后勤管理处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第2-3学期执行,全校范围内每周安排2-3个班级,集中劳动实践1周计1学分,根据教务处公布的开课计划及周次执行。由后勤管理处专人负责安排劳动经验丰富的岗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劳动实践并配发一定的劳动工具。
2.给予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员每学期32学时的教学工作量,主要负责学生劳动岗位分配、安排岗位指导教师、成绩汇总及教务系统内成绩录入等。
3.岗位指导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劳动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劳动工具,不得安排学生参加容易对身心造成危险和伤害的劳动任务。
4.《公益劳动》劳动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时间:上午8:00-11:50;下午13:30-17:00(冬),14:00-17:30(夏),劳动时长原则上不超过6小时/天,临时安排的其它劳动任务时间另行安排。
5.《公益劳动》课程要求:
(1)学生在劳动时间接受学校分配的劳动任务,并按照负责老师的指导和劳动任务要求进行劳动。
(2)劳动期间不得从事其他活动,不准旷课、迟到、早退,不得随意更换岗位。
(3)爱护劳动工具,不损坏,不丢失。
(4)服从岗位指导教师安排,认真完成劳动任务,并爱护和维持劳动成果。
(三)专业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要在课程教学标准中融入关于劳动教育的教学内容,原则上不低于2学时。
六、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
(一)《大学生劳动教育》考核工作由任课教师负责,按照课程教学标准要求的考核方式进行。成绩为五级制,分别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成绩学期末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系统。
(二)《公益劳动》考核由岗位指导教师负责,填写《烟台南山学院劳动教育课成绩考核表》,考核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态度、责任心、劳动纪律、出勤、工作效率、劳动完成效果、创新精神等。成绩为五级制,分别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成绩学期末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员录入教务系统。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益劳动》成绩为不及格:
1.劳动态度不端正,消极怠工,不服从安排,不听从指挥者。
2.无故缺勤一天(含)以上者。
3.未完成所安排的劳动任务,或完成效果较差者。
4.人为损毁公物、花草树木、劳动工具等,情节较恶劣的。
(四)凡是劳动教育课成绩不合格或因故请假不能参加《公益劳动》的,由教务处安排重修,重修仍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学分,根据《烟台南山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不能按时毕业。
(五)无故不参加《公益劳动》者,按旷课(每日6学时计)处理,视情节与认识态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等纪律处分。
(六)身体有残疾的学生,视情况安排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
(七)学生参加校外重大社会公益活动且有组织单位开具证明的,可列入《公益劳动》的范围,折抵校内《公益劳动》的学时。旨在强化学生公共服务意识和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
七、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架构
成立由学校分管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为成员的学校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劳动教育体系设计、教学管理、政策支持保障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具体负责劳动教育的组织协调。
(二)加强条件建设
学校将劳动教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为劳动教育课程开设、劳动教育实践、劳动教育设施、劳动教育场所、劳动教育工具等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开设劳动教育产生的工作量纳入全校教学工作量统一核算。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确保劳动教育安全、有效开展。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等在内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聘请劳动模范、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等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加强对劳动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组织经常性的教研活动,推动“三全育人”格局的形成。
(四)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实现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与学生第二课堂、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有机结合,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审核的基本依据,增强学生参与劳动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劳动教育的实施效果。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大力宣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弘扬劳动光荣的时代精神,反对不劳而获、贪图享乐的错误价值观念,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主旋律,为开展劳动教育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
八、其他
1.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以及各二级学院等应当将劳动教育列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学校各职能部门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和协助各教学单位组织好学生开展劳动教育。
2.各二级学院应当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劳动教育实施细则,安排好任课教师,明确各年级劳动教育目标内容、主要劳动实践活动安排、活动设计、工具使用、考核评价、安全保护、劳动教育过程组织与指导及考核评价办法等。同时要基于学生的年段特征、阶段性教育要求,研究制定本学院“学年(或学期)劳动教育计划”,对学年(或学期)劳动教育实验活动作出具体安排,进一步细化有关要求。
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